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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怎么进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23: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宅公积金对合理住宅消费的支撑效果,依据住宅城乡建造部、财政部、我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事务的告诉》(建金[2014]148号)和我国人民银行、住宅城乡建造部、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宅借款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银发〔2015〕9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住宅公积金借款和提取有关方针作如下调整:
一、住宅公积金借款
(一)缴存员工家庭初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最低首付款份额为20%;对已使用过一次住宅公积金借款并已结清借款的缴存员工家庭,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为30%,利率按首套房借款规范履行;对已使用过二次及以上住宅公积金借款并已结清借款的缴存员工家庭,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无住宅或只要一套住宅的,为改进寓居条件能够再次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最低首付款份额为30%,利率按首套房借款规范履行。
(二)撤销原“夫妻两边在曩昔一年内均未提取过住宅公积金,才能够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的规则,但所购(建)自住住宅已提取住宅公积金的,此套住宅不得再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个人住宅商业性借款转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在外)。
(三)个人住宅商业性借款转住宅公积金借款的,须契合我市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利率统一按首套房借款规范履行。
(四)调整员工购买二手房、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可借款金额,其间:购买二手房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越所购住宅评估价的70%;缔造、翻建、大修住宅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越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挂号的建筑面积或房子所有权证挂号的住宅面积1500元/㎡。
(五)员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时自己及其爱人任何一方在近24个月内借款或贷记卡没有接连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记载(含年费)或准贷记卡透支没有超越180天以上记载的,能够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
二、住宅公积金提取
爸爸妈妈以未婚子女名义购(建)房或未婚子女以爸爸妈妈名义购(建)房的,供给与购(建)房人的联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及购(建)房等相关材料,均能够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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