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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经济补偿金支付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19:10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作合同免除或停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交给劳作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经济补偿金应该给多少?法令对经济补偿金付出有什么规则呢?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上述问题。
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均有一种错误认识,以为经济补偿最多不得超越12个月。《违背和免除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则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不超越12个月,一是经劳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越十二个月。二是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经过培训或许调整作业岗位仍不能担任作业,由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作业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越十二个月。《劳作合同法》对该两种景象经济补偿现已不再设定限额。《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合同法》虽未对协商一致免除劳作合同和劳作者不能担任作业被免除劳作合同经济补偿设定十二个月限额,但创设了一种新的补偿准则,针对高薪酬收入者的经济补偿进行十二个月的核算封顶。《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则,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留意这儿法令仅对高收入者经济补偿作了补偿年限和补偿基数的约束,即薪酬依照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核算,补偿年限依照不超越十二年核算,对普通劳作者是没有约束的,只需劳作者月薪酬不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十二年”的核算封顶。
【操作指引】劳作合同法对经济补偿设限仅针对“高端”劳作者,即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那部分劳作者,对“低端”劳作者并无约束,经济补偿年限可超越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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