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16:46一、赋闲稳妥费的交纳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员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都必须依法参与赋闲稳妥,准时足额交纳赋闲稳妥费。其间乡镇企业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
2、用人单位依照本单位员工月工资总额的2%,员工依照自己月工资的1%交纳赋闲稳妥费。(可采用月缴费,也可选择季度缴费)
3、用人单位招用的农人合同制工人自己不交纳赋闲稳妥费。
二、赋闲稳妥金申领条件
1、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所在单位和自己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且满1年的。
2、已处理赋闲挂号,并有求职要求的。
3、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的。(一般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①停止劳作合同的;
②两边洽谈免除劳作合同的;
③被用人单位开除、开除和解雇的;
④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和用人单位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付出劳作报酬或许供给劳作条件等原因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
⑤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履行或许被劳作教养,而被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的;(能够在其刑满、假释、劳作教养期满或免除劳作教养之日起60日内依照规则处理赋闲稳妥金申领手续。此款自2002年10月1日起履行)。
⑥在职人员自己请求自谋职业,与用人单位停止或免除劳作联系后,依照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则收取了一次性安置费的,自谋职业期间不享用赋闲稳妥待遇。一次性安置人员被用人单位选用,并持续按规则参与赋闲稳妥且缴费满1年以上后赋闲的,能够按规则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核定待遇期限时,曾经的缴费年限可兼并核算,但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最长不超越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