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2:45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系统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区域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那么哪些案子是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呢?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哪些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一、民事案子
民事案子由中级人民统辖的有:
1.严重涉外案子;
2.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案子;
3.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
其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这儿的严重涉外案子指的是争议标的额大,或许案情杂乱,或许寓居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很多的涉外案子。
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一般包含:严重的涉港澳台的民事案子;知识产权纠纷案子;海事、海商案子等。
二、刑事案子
刑事一审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有:
1.损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子;
2.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子。
《刑诉定见》第七条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公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的案子由被告人被捕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法令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民事案子有:
(一)严重涉外案子;
(二)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案子;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子:
(一)损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子;
(二)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子。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对哪些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回答,更多法令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哪些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一、民事案子
民事案子由中级人民统辖的有:
1.严重涉外案子;
2.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案子;
3.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
其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这儿的严重涉外案子指的是争议标的额大,或许案情杂乱,或许寓居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很多的涉外案子。
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一般包含:严重的涉港澳台的民事案子;知识产权纠纷案子;海事、海商案子等。
二、刑事案子
刑事一审案子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有:
1.损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子;
2.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子。
《刑诉定见》第七条规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立或许参与的世界公约所规则的罪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当公约责任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统辖权的案子由被告人被捕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统辖。
法令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民事案子有:
(一)严重涉外案子;
(二)在本辖区有严重影响的案子;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认由中级人民法院统辖的案子。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则,中级人民法院统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子:
(一)损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子;
(二)或许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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