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07:15
【合同实行期限】合同实行内容
合同实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因为合同的类型不同,实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实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务得以完结的一般条件,也是债务与所有权在完结方法上的根本差异。合同的实行一般表现为职责人的作为,因为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两边一般均须为必定的活跃作为,以完结对方的权力。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实行也表现为职责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仍是不作为,都是职责人的履约行为。
实行合同的规范
实行合同,就其实质而言,是指合同的悉数实行。只要当事人两边依照合同的约好或许法令的规则,全面、正确地完结各自承当的职责,才能使合同债务得以完结,也才使合同法令关系归于消除。因而,
合同实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结合同职责,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根本要求。只完结合同规则的部分职责,便是没有彻底实行;任何一方或两边均未实行合同规则的职责,则归于彻底没有实行。无论是彻底没有实行,或是没有彻底实行,均与合同实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当相应的职责。
实行合同的行为进程
当事人完结合同职责的整个行为进程,不只包含当事人的依约交给行为,并且还应包含当事人为完结终究交给行为所施行的一系列预备行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并非合同职责,但绝不能因而得出预备行为不是合同实行行为的定论。预备行为是终究实行行为的根底或条件,乃至可以说没有预备行为即没有终究的实行行为。合同的实行是一个进程,这其间包含实行合同职责的预备、详细合同职责的实行、职责实行的善后等。在这一进程中,详细合同职责的实行是合同实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实行,指的便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实行。但是,为实行合同职责所作的预备和职责实行结束后的善后职责,当然不是合同规则的职责,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实行具有亲近的联络,也是合同实行的内容。这一起也是现代合同法开展的趋势地点。
合同实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因为合同的类型不同,实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实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务得以完结的一般条件,也是债务与所有权在完结方法上的根本差异。合同的实行一般表现为职责人的作为,因为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两边一般均须为必定的活跃作为,以完结对方的权力。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实行也表现为职责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仍是不作为,都是职责人的履约行为。
实行合同的规范
实行合同,就其实质而言,是指合同的悉数实行。只要当事人两边依照合同的约好或许法令的规则,全面、正确地完结各自承当的职责,才能使合同债务得以完结,也才使合同法令关系归于消除。因而,
合同实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结合同职责,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根本要求。只完结合同规则的部分职责,便是没有彻底实行;任何一方或两边均未实行合同规则的职责,则归于彻底没有实行。无论是彻底没有实行,或是没有彻底实行,均与合同实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当相应的职责。
实行合同的行为进程
当事人完结合同职责的整个行为进程,不只包含当事人的依约交给行为,并且还应包含当事人为完结终究交给行为所施行的一系列预备行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并非合同职责,但绝不能因而得出预备行为不是合同实行行为的定论。预备行为是终究实行行为的根底或条件,乃至可以说没有预备行为即没有终究的实行行为。合同的实行是一个进程,这其间包含实行合同职责的预备、详细合同职责的实行、职责实行的善后等。在这一进程中,详细合同职责的实行是合同实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实行,指的便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实行。但是,为实行合同职责所作的预备和职责实行结束后的善后职责,当然不是合同规则的职责,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实行具有亲近的联络,也是合同实行的内容。这一起也是现代合同法开展的趋势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