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抵押物灭失后抵押人需另行提供抵押担保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02:27
在实际社会中,咱们都知道由于房子损毁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且与债款人并无联系。在典当人无差错的情况下,是否由债款人持续担负还贷责任应由作为债款人的银行决议。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典当物灭失后典当人是否需另行供给典当担保,期望共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协助。
典当物灭失后典当人需另行供给典当担保吗
不需要。首要,因灾房子灭失,银行不行能在原有典当物(房子)上完成典当权;其次,对政府从头划拨的宅基地,银行不光不能当然获得典当权,也不得对此设置新的典当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榜首百八十四条下列产业不得典当:
1、土地所有权
2、犁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令规则能够典当的在外
3、校园、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意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和其他社会公益设备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许有争议的产业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产业
6、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典当的其他产业。
主张房子损毁是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与债款人并无联系,虽然债款人不存在差错,但不得以此作为不予还贷的理由。在典当人无差错的情况下,是否由债款人持续担负还贷责任应由作为债款人的银行决议。银行的债款未因外力而损失,且银行又不自愿抛弃债款的,债款人仍应持续实行相对的还款责任。为了确保银行债款的完成:一是能够让债款人提早清偿借款;二是能够让债款供给新的担保或许供给新的典当。由于建立典当的初衷是在(为担保债款的实行,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不搬运产业的占有,将该产业典当给债款人的,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成典当权的景象,债款人有权就该产业优先受偿。)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典当物灭失后典当人是否需另行供给典当担保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现在典当房子现已灭失,明显银行只是拿一个空壳房产证没有多大含义,债款底子无法经过原典当物来确保。假如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