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实施后将债务人的房屋抵押未必就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0:08有不少人认为有房产做典当担保,钱借出去就等于上了稳妥。殊不知,用来典当的房产假如没有挂号仍是不稳妥。江苏省姜堰市的徐老板就差点儿吃了大亏,幸而还有个担保人顶着。跟着物权法的施行,产业典当的新旧规则有点不同了。日前,姜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同告贷担保纠纷案件,原告徐老板连连责怪自己曾经没有多了解些关于担保的法律知识。
2007年6月,个体户钱雾华因生意上资金周转需求,经过朋友找到原告徐老板,提出要借三四十万元钱,条件是以自家在姜堰市区的两处价值百万元的房产作典当,并请朋友出头供给担保。徐老板经了解核实,钱雾华所说状况事实,所以斗胆借给钱雾华35万元。钱雾华向徐老板出具借单1份,载明:“今借到徐老板人民币350000元整,时刻从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为期半年;为了到期彻底实行还款职责,自己自愿将坐落在姜堰市区480平方米的私有房产典当给告贷人,如到期不能实行或不能彻底实行还款职责,债务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该房子,或许向担保人追偿该金钱。”钱雾华的朋友在借单下方签字担保。
还款期限届满,运营亏本的钱雾华与妻子去向不明,上门催款的借主们纷至踏来。徐老板开端倒不着急,心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横竖有百万元的房产作典当;可后来听人说,钱雾华的房子早给他人抵了债,这下徐老板有些坐不住了,赶忙找律师咨询,律师的答复让徐老板吓了一身盗汗。律师说,依照《担保法》的规则,不动产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才收效,也就是说你没挂号,典当合同则无效;依照10月1日刚施行的《物权法》的规则,没有处理挂号,不影响典当合同的效能,但这种典当合同无权束缚他人,也就是说你没有典当房产的优先受偿权,哪个借主先建议债务就先归哪个。
徐老板没想到白纸黑字写着典当,最终仍是跑了和尚又跑了庙,在律师的点拨下,只得把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担保人承当还款的确保职责。相同受害的担保人一开端也想不通——告贷人尽管跑了,但他还有房子做典当啊,咋就要我还钱呢?承办法官搬出法律条文和最高法院相关大法官主编的法条释义,耐性详尽地向担保人宣扬解说,担保人无言以对。在法官的掌管调解下,两边达成协议,由担保人承当20万元的还款确保职责。协议签定后,担保人也慨叹地说,我和徐老板这“膏火”交得太贵了,要是早了解关于典当的法律规则,就不至于吃这个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