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人民法院受理哪些民事案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4 21:12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则: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安排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联系和人身联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则以及我国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子首要包含以下案子:因财产联系发作的案子,首要包含因生意、运送、租借、假贷、保管等关引发的案子;
因人身联系发作的案子,包含姓名权、肖像权、危害名誉权、著作权等案子;因婚姻家庭联系所发作的案子,如离婚、抚育、收养等案子;因劳作联系所发作的部分案子,如劳作胶葛。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