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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构成要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2:23
贪婪罪是国家最为制止的,其法规对贪婪罪的规则也是十分严厉的,那么贪婪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有关贪婪罪的构成要素的相关材料,以供我们阅览,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贪婪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贪婪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职务之便,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这是贪婪罪差异于偷盗、欺诈、争夺等侵略产业罪的重要特征。
1、使用职务上的便当
使用职务上主管、办理、运营、经手公共资产的权利及便当条件。使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了解作案环境或易于挨近作案方针、凭工作人员身份简单进人某些单位等便当条件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的,不建立贪婪罪。
留意:即便行为人使用了职务上的便当,但不合法占有的产业并非其主管、办理、运营、经手的资产,也不建立贪婪罪。
例如,在甲单位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土地办理局的工作人员乙与被征用土地的农人丙相勾结,由丙多报土地上的庄稼数,乙加盖土地办理局的印章予以证明,从而从甲单位多领补偿款的,不建立贪婪罪,仅建立欺诈罪。
2、有必要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
并吞:即并吞,指将根据职务占有的公共资产据为己有或许使第三者一切。例如,财会人员收款不入账而据为己有,执法人员将罚没款据为己有,办理人员将自己办理的公共资产变卖后占有所变卖的金钱,等等。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事活动或许对外往来中承受礼物,按照国家规则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以贪婪罪论处。
盗取:违背一切者的意思,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以平缓方法获得公共资产。只有当行为人与别人一起占有公共资产时,行为人使用职务上的便当盗取该资产的,才归于贪婪罪中的“盗取”。
骗得:假借职务上的合法方式,选用诈骗手法,使具有处分权的受哄人发作知道过错,从而获得公共资产。例如,国有稳妥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稳妥公司委派到非国有稳妥公司从事公事的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成心假造未曾发作的稳妥事端进行虚伪理赔,骗得稳妥金归自己一切的,归于骗得方式的贪婪。
其他手法:除并吞、盗取、骗得以外的其他使用职务之便的手法,如将公车登记为自己一切,将公款存人自己的私家存折,将公物作为私有物予以分配,将公款赠与别人,将公物变卖等,但不包含单纯破坏公共资产的行为。
损害成果: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建立贪婪罪,有必要是不合法占有了国有资产。不要求单位对公共资产的占有具有合法性,例如,贪婪国家机关不合法征收的金钱的,贪婪国有企业收受的回扣的,均建立贪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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