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履行哪些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15:30
(1)当事人一方要求改变或免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告诉对方,对方接到告诉之日起10日之内有必要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赞同。(2)以书面形式缔结协议,由两边当事人签字(盖章),报乡农业承包合同主管机关存案。(3)对触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承包合同的改变和免除,需经过团体经济组织成员(乡民)大会或成员(乡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过。
(4)形成经济损失的,由职责方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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