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事辩护人能否当庭提交新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5:10
在刑事案件中,依据是了解本相最好的途径,而且依据的效能是很大的,那么一般状况下什么时分提交依据呢,依据是否能够当庭提交呢,哪些状况能够当庭提交依据呢,听讼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刑事辩护人能否当庭提交新依据
当庭能够提出新的依据的状况:
1、关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依据资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安排质证。但对方当事人赞同质证的在外。
2、有“新的依据”,是指以下景象:
(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依据包含: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依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供给,经人民法院允许,在延伸的期限内仍无法供给的依据。
(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依据包含:一审庭审完毕后新发现的依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允许,二审法院经审查以为应当允许并依当事人请求调取的依据。
3、“新的依据”怎么界定:
(1)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依据。这儿的新发现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之前客观上没有呈现的,二是之前尽管发现,但在通常状况下当事人无法知道其现已呈现的。上述二点都指依据发生的时刻上;
(2)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供给,经人民法院允许,在延伸的期限内仍无法供给的依据。这儿的意思是指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现已知道依据呈现,但通常状况下,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无法完结举证责任,如需要到外地调取依据,或等候证重呈现等状况,经请求延伸举证期限并经人民法院允许,在延伸的举证期限内仍无法供给的依据,该依据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的庭审中提交应视为“新的依据”。
(3)一审庭审完毕后新发现的依据。该依据应在二审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最迟在庭审或许法庭调查前提交,应视为“新的依据”。
(4)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允许,二审法院经审查以为应当允许并依当事人请求调取的依据。这种“新的依据”须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现已按规则请求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二是一审法院没有允许当事人的请求;三是二审法院经审查以为应当允许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现已按规则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调查取证请求。
在交纳依据时刻往后发现新的依据的时分能够提交,当事人由于一些原因不能在举证期限内供给依据的时分通过法院允许的时分是能够延伸期限的,一审庭审完毕后新发现的依据在二审的时分能够上交依据,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