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08:25
1、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则:“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约好付出利息的,告贷的利率不得违背国家有关约束告贷利率的规则。”一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假贷案子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则:“民间假贷的利率能够恰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越银行同类告贷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本条一起规则:“自然人之间的告贷合同对付出利息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视为不付出利息。”假如公民之间的告贷没有约好利息,告贷方就无权收取利息。 关于付出利息的期限,“告贷人应当依照约好的期限付出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告贷往往没有约好得如此清晰。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则,假贷两边能够达到补充协议,假如两边终究仍不能确认付出利息的期限的,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则:“告贷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告贷时同时付出,告贷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付出,剩下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告贷时同时付出”。 2、告贷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则:“实行期限不清晰的,债务人能够随时实行,债权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实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假如公民之间的假贷没有约好还款日期,告贷方能够随时还款,告贷方能够随时要求还款。 3. 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对告贷胶葛规则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儿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略地从告贷日起核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起核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则:“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许赞同实行义务而中止,从中止时起,诉讼时效期间从头核算。”是否已超越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