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税收征管有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06:06近年来,在审计中发现,行政机关的税收处理一直是地税部分征管作业的缺点和难点,征管难以到位、漏征漏管问题现象长期存在,具体表现为:
一是房子租借收入未交税。行政机关将具有的临街或许搁置房子租借给单位或个人搞运营,完成的房子租借收入,未能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则交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一起还将房子租借收入未归入单位财务一致核算,在财务部分以外另立账目,构成“小金库”,或许是直接以招待费、办公费名义或发放什物等方法,在承租单位直接冲抵应收的租金收入,既处理了单位的经费和职工福利问题,又少交税款。
二是出售财物未交税。因为机构改革、重组等要素,部分行政机关的不动产呈现剩下或搁置。对处置、出售不动产获得的收入在审计中发现,大都单位没有依法交税,处置、出售收入也没有依照规则上缴国有财物处理部分。比方某行政机关未经同意,将其具有的价值近300万元的房产用于抵还工程款,仅偷逃印花税一项就达10万多元。
三是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未交税。依照规则,对未列入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财税部分下达的不征收营业税名单的收费(基金)项目和超标准收费项目,应当归入税收征管。审计发现,有的行政机关运用不合规收据,自立名字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却没有依法交税。某行政机关2006至 2008年,在没有财物租借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停车场等单位收取“场所租借费”404万元,偷税22万多元。
四是采纳变通手法隐秘应税收入未交税。有的行政机关将不归于预算外资金的运营、服务性收入,归入预算外资金处理,上缴财务专户,实施“出入两条线”,把“财务专户”作为违规资金的避风港。运用财务部分处理不严的缝隙,运用捐献收据、过期作废收据等,向有关部分单位和处理目标收取赞助费、办案子费;运用财务部分的结算收据,将应交税的收入面目一新,作为来往款上缴财务,再以来往款项请求拨款,作为本单位的收入。某单位将房租运营收入200多万元上缴财务专户,财务从中扣除5%的预算平衡基金,其他返还给该单位,该单位应交纳的房产税、营业税等35万多元没有申报交纳。
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国家税收丢失,破坏了公正税负的准则,在社会上和交税人中心发作不良影响,也削弱了公民和法人的交税认识,影响了政府的财务收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税收征管势在必行,因而审计主张:
一是要加强税法宣扬,增强交税认识。要运用各种宣扬方法或前言,多渠道、多环节、多层次展开税法宣扬,增强行政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交税认识,把握税收政策,了解行政机关的交税规模,使其可以正确地实施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责任,及时处理交税申报。
二是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税收查看。要点加强对行政法律部分的交税查看,既要查看单位财会部分薪酬帐户,还要查看工会、后勤、劳资等部分发放的各种补助。对查出应扣未扣或偷逃个人税款的问题,要严厉依照规则给予处分。审计等部分在日常作业中,要将查出的行政机关涉税问题及时提供给税务部分,实施信息同享。
三是加强收据处理,标准收据运用。由财务部分牵头,对行政机关运用的收据进行彻底地清查,清晰收据的用处和运用规模,禁止超规模运用、混用和运用过期收据等问题的发作,阻塞税款丢失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