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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籍在深圳法院办理协议离婚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0 20:30

非深户籍在深圳法院处理协议离婚程序
1.供给被告方在深圳寓居一年以上的证明,假如没有寓居证,能够到辖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2.供给起诉状和相关依据资料,到法院立案。
3.立案之后,联络法官,两边到法院做一份调停笔录,承认是否一致同意离婚。
4.签收法院的调停书,此调停书与离婚证具有平等法律效力,不需再到民政部门处理离婚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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