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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09 23:32
发布部分:财会字[1998]7号发布文号:财政部一、总 则一、为了习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需求,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管帐工作,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管帐准则》(财政部令第3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令、法规,拟定本准则。二、本准则适用于依照规则程序,经同意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本准则由管帐科目和管帐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组成。管帐科目和管帐报表标准根本事务的管帐核算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发表;附件首要包含特别职业和特别事务的管帐处理规则。四、公司应当依照《企业管帐准则》规则的一般准则和本准则的要求,进行管帐核算,在不违背《企业管帐准则》和本准则规则的准则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状况,拟定本公司的管帐准则。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则运用管帐科目:(一)本准则共同规则管帐科意图编号,以便于编制管帐凭证,挂号账簿,查阅账目,实施管帐电算化。公司不该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管帐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管帐科目之用。(二)公司应按本准则的规则,设置和运用管帐科目。在不影响管帐核算要求和管帐报表目标汇总,以及对外供给共同管帐报表的前提下,能够依据实际状况自行增设、削减或兼并某些管帐科目。明细科意图设置,除本准则已有规则者外,在不违背共同管帐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能够依据需求,自行规则。(三)公司在填制管帐凭证、挂号账簿时,应填制管帐科意图称号,或许一起填列管帐科意图称号和编号,不该只填编号,不填科目称号。六、公司应按以下规则编制和供给财务报告:(一)公司应当依照《企业管帐准则》和本准则的规则,编制和供给合法、实在和公允的财务报告。(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管帐报表和管帐报表附注组成。公司对外供给的财务报告的内容、管帐报表品种和格局等,由本准则规则;公司内部管理需求的管帐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则。(三)公司向外供给的管帐报表包含:1.财物负债表;2.赢利表;3.现金流量表;4.有关附表。(四)管帐报表附注首要包含以下内容:1.不符合根本管帐假定的阐明;2.管帐方针的阐明,包含兼并方针、外币折算(包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财物计价方针、租借、收入的承认、折旧和摊销、坏账丢失的处理、所得税管帐处理办法等;3.管帐方针和管帐估量改变的阐明;4.关联方联系及其买卖的发表(关联方联系及其买卖,按《企业管帐准则至关联方联系及其买卖的发表》(财会字〔1997〕21号)规则的准则和办法发表);5.或有和许诺事项的阐明;6.财物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阐明;7.财物负债表上应收、敷衍、存货、固定财物、在建工程、告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等重要项意图阐明;8.盈亏状况及赢利分配状况;9.资金周转状况;10.其他严重事项的阐明。(五)公司对外供给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供给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个管帐年度的前6个月完毕后对外供给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供给的财务报告。(六)中期财务报告应按以下准则编报:1.中期财务报告包含管帐报表和管帐报表附注。管帐报表至少应包含财物负债表和赢利表;管帐报表附注应当发表一切特别严重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2.中期财务报告选用的管帐方针和管帐处理办法一般应与年度财务报告共同,但年度管帐报表附注中发表的除特别严重事项外,在中期财务报告中可不予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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