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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05:57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令进行托付。
2、在国外的一方,能够不回国就托付律师处理离婚。
离婚案子中的一方或两边,能够在不回国的情况下,托付律师代为处理离婚案子。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托付书和定见书,托付书和定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定见书包含赞同离婚或不赞同离婚的书面定见,要求离婚或赞同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产业的切割、
子女抚养
等的书面处理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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