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20:11在我国,薪酬三千以上都是需求交纳必定税费的,那么关于个人所得税,或许咱们只知道要交纳,却对其概念不是很清楚。而且,国家也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交税所得额之间的份额。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则的,依据个人的收入核算。 交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到达交纳规范的公民应尽的责任。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经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量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履行修正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布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依据税法修正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履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布告如下:
1、薪酬、薪水所得项目减除费用规范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交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今后实践获得的薪酬、薪水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正后的减除费用规范和税率表(见附件一),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二)交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践获得的薪酬、薪水所得,不管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今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正前的减除费用规范和税率表,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项目应交税额的核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今后的出产运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正后的减除费用规范和税率表(见附件二)。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则,先核算全年应交税所得额,再核算全年应交税额。其2011年度应交税额的核算办法如下:
前8个月应交税额=(全年应交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交税额=(全年应交税所得额×税法修正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交税额=前8个月应交税额 后4个月应交税额
交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依照上述办法核算2011年度应交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运营、承租运营所得应交税额的核算对比本布告第二条规则履行。
四、本布告自2011年9月1日起履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一起废止。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