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离婚率剧高不下,而且逐年有上升的趋势,但在离婚时,夫妻房产中最大、最值钱、最重要的房产当数房产,那么,离婚时
所有权权属待定的房子该怎样处理呢?请看下文具体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一条规则:
离婚时两边对没有获得所有权或许没有获得彻底所有权的房子有争议且洽谈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判定由当事人运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则的房子获得彻底所有权后,有争议的,能够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