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登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2:38一、刊出挂号概念
是指当企业呈现破产、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封闭、被撤消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营而闭幕时,企业将有关资料或文件上报企业原挂号注册机关,由原挂号注册机关依法检查、核准,以停止企业法令地位的必经程序。
二、刊出挂号法令危险
1.未进行清算刊出的企业将面对撤消营业执照(如被撤消或被撤消仍须处理刊出挂号),承受相关处分的结果。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企业开办单位担任整理,公司应由股东担任整理并承当相应职责,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树立清算组。逾期不树立清算组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股东承当民事补偿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树立清算组开端清算,导致公司产业价值降低、丢失、毁损或许灭失,或未经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建议其在形成丢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补偿及清偿职责。
4.股东承当连带职责。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首要产业、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建议其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职责。
实践中,部分企业怕清算程序繁琐而不进行清算,不进行刊出挂号,直接将已丢失企业功用和事务的企业“放置”,认为是自生自灭,致使债权债务联系得不到及时清结,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打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一起也给出资人带来潜在的诉讼法令危险。
三、刊出挂号的法令危险防备
1.找出刊出挂号中的危险点,做好危险剖析,树立相关准则加以防备和操控。如对清算陈述、股东抉择的签署、对审计事务所的聘请等树立相关准则规则加以操控,防止呈现虚伪陈述、文件等,削减因不妥操作给出资人形成丢失,发生遗留问题。
2.企业刊出时应按法定程序及时依法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处理刊出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