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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03:38
在咱们的日子中,是会呈现一个人在明知别人是监犯的状况下为别人做假证的状况的,这能够说是触及到庇护罪了,因而在对庇护共同违法进行确定的时分往往比较困难。这儿边是触及到共犯方面的问题的。那么庇护罪共同违法怎么确定?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一、庇护罪共同违法怎么确定
窝藏、庇护罪,实际上是两个罪名,即窝藏罪和庇护罪,所谓窝藏罪,是指明知是违法的人而为其供给躲藏场所、资产,协助其逃匿的行为。而庇护罪则是指明知是违法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庇护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310条第2款的规则:“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违法论处”。这儿触及窝藏、庇护罪与其所窝藏、庇护的违法人所犯之罪的共犯之间的边界。窝藏、庇护罪是在别人违法以后为使其躲避刑事追究而予以窝藏或许庇护,因而是一种波折司法活动的违法。但是,假如事前通谋而在别人违法后又予以窝藏或许庇护的,则构成共同违法。这儿的事前通谋,依据1986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窝藏、庇护罪中“事前通谋的,以共同违法论处”怎么了解的请示答复》的规则,是指窝藏、庇护犯与被窝藏、庇护的违法分子,在违法活动之前,就策划或合谋,容许违法分子作案后处以窝藏或许庇护。假如仅仅知道作案人员要去施行违法,过后予以窝藏、庇护或许事前知道作案人员要去施行违法,未去报案,违法发作后又窝藏、庇护违法分子的,都不该以共同违法论处,而独自构成窝藏、庇护罪。因而,通谋与明知是有所不同的,通谋具有策划或合谋的内容,唯有如此,才构成共同违法。
二、庇护罪的违法目标问题
我国现行《刑法》法典第三百一十条规则,“明知是违法的人为其供给躲藏场所、资产、协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庇护的……”这说明,我国刑法规则窝藏、庇护的目标是违法的人。既没有行为人应判惩罚品种及程度的约束,也没有行为人违法性质的约束。这儿,所谓违法的人,即包含违法后没有捕获畏罪潜逃的违法人,也包含被拘捕、关押后逃脱的未判定犯和已判定犯。至于他们犯什么罪,或许判处或已判处什么惩罚,则不影响本罪的建立,但在量刑时,能够作为窝藏、庇护违法的重要情节考虑。作为窝藏、庇护目标的违法的人能够分为判定前的违法分子和判定后的违法分子。判定前的违法分子包含:违法后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的违法分子;已被司法机关发现是违法分子但司法机关没有决议采纳强制措施,或许是已决议采纳强制措施,但没有判定而破坏了强制措施后逃跑的。已过追诉时效的违法分子不能成为窝藏、庇护的目标。判定后的违法分子是指判定后应被履行惩罚的违法分子。因而,尽管通过判定,但不该被履行惩罚的人不是窝藏、庇护罪的目标:被判处免予刑事外分,革除处分的人;惩罚现已履行结束的人;被宣告缓刑且未犯新罪的违法分子;被假释后未犯新罪的违法分子。
听讼小编提醒您在对庇护罪共同违法进行确定的时分,只要行为人在别人施行违法之前具有通谋行为的,那么才干确定为共同违法。假如仅仅事前知道对方要去违法,未报案,过后又庇护的话,则以庇护罪科罪处分。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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