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中国公民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06:31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久居,其爱人寓居在国内,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久居,其爱人寓居在国内,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统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寓居国法院申述,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受诉人民法院有统辖权。
3)夫妻两边在国外久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处理离婚手续的,假如两边对离婚产业切割、子女抚育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能够回国向原结婚挂号机关请求处理离婚手续;假如对以上有争议,则需回国向原结婚挂号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两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可处理授权托付书,托付国内亲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处理,并向国内原结婚挂号机关或结婚挂号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定见,由该挂号机关处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托付书和定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4)中国公民夫妻两边均在国外但未久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统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