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0:26
累犯是日子中常见的一种违法方式,所谓的累犯也就是说在违法之后被刑满释放,之后又违法的状况,那么应该怎样确定累犯呢?累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依据刑法第65条的规则,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分子,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的违法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违法,此为构成累犯的片面条件。假如前后两罪都是过失违法,或许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违法,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惩罚和后罪应判处的惩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惩罚,假如前后各罪所判处的惩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许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作在前罪的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刻条件。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依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则,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惩罚处分,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违法分子。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有必要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惩罚和后罪应判处的惩罚的品种及其轻重不受约束。
(3)后罪能够发作在前罪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刻长短的约束。
累犯具有以下特征:
是一种再违法的现实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违法(一般累犯两次有必要都是故意违法,特别累犯则没有要求),具有再违法的现实。违法人假如没有再次违法,就无累犯可言。因而,再次违法是累犯构成的现实条件。累犯尽管是再次违法,在一般状况下,它和再犯仍是有所不
防备累犯漫画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含累犯。在必定含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别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峻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违法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违法的景象,它与前科具有必定的联络。前科是指曾被法院确定有罪并被判处惩罚的景象。但凡曾被法院依法科罪并被判处惩罚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因而,累犯以违法人有前科为条件。当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却未必都是累犯,应当加以留意。
是一种违法人的类型
刑法上的累犯,阅历了一个从重视违法特征到重视违法人特征的改变。开端刑法上的累犯概念,重视的是违法行为的特征,以刑事古典学派的客观主义作为其理论基础。尔后,跟着刑现实证学派的鼓起,开端了从违法行为向违法人的改变,由此呈现了以违法人的人身危险性为要点的累犯概念。现代刑法上的累犯,更多的是着重违法人的人身特征,将累犯视为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一种违法人类型。应当指出,尽管都是违法人类型,累犯与惯犯是有所不同的。在违法学上,累犯与惯犯往往混为一谈,简单混淆。但在刑法学上,两者具有显着区别。惯犯是在审判之前的一个适当长的时刻内重复屡次地施行某一违法,这些重复施行的违法是未经处理的。因而,惯犯往往被作为一种违法类型,在罪数理论中评论。累犯并非像惯犯那样,是审判前同一违法之联系,而是前后两个违法之联系。累犯一般都是作为量刑准则加以规则,是一种特别的违法人类型。
是一种从重处分的准则
累犯和一般违法人有所不同,它是在违法现已被判处惩罚后的再次故意违法,标明违法人具有较为严峻的人身危险性。各国刑法都对累犯予以从重处分,因而累犯是一种从重处分的惩罚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分子,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可是过失违法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的在外。”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依据刑法第65条的规则,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分子,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的违法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违法,此为构成累犯的片面条件。假如前后两罪都是过失违法,或许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违法,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惩罚和后罪应判处的惩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惩罚,假如前后各罪所判处的惩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许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作在前罪的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刻条件。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依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则,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惩罚处分,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违法分子。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和后罪有必要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惩罚和后罪应判处的惩罚的品种及其轻重不受约束。
(3)后罪能够发作在前罪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后的任何时倏,不受两罪相隔时刻长短的约束。
累犯具有以下特征:
是一种再违法的现实
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违法(一般累犯两次有必要都是故意违法,特别累犯则没有要求),具有再违法的现实。违法人假如没有再次违法,就无累犯可言。因而,再次违法是累犯构成的现实条件。累犯尽管是再次违法,在一般状况下,它和再犯仍是有所不
防备累犯漫画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含累犯。在必定含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别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峻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违法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违法的景象,它与前科具有必定的联络。前科是指曾被法院确定有罪并被判处惩罚的景象。但凡曾被法院依法科罪并被判处惩罚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因而,累犯以违法人有前科为条件。当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却未必都是累犯,应当加以留意。
是一种违法人的类型
刑法上的累犯,阅历了一个从重视违法特征到重视违法人特征的改变。开端刑法上的累犯概念,重视的是违法行为的特征,以刑事古典学派的客观主义作为其理论基础。尔后,跟着刑现实证学派的鼓起,开端了从违法行为向违法人的改变,由此呈现了以违法人的人身危险性为要点的累犯概念。现代刑法上的累犯,更多的是着重违法人的人身特征,将累犯视为人身危险性较大的一种违法人类型。应当指出,尽管都是违法人类型,累犯与惯犯是有所不同的。在违法学上,累犯与惯犯往往混为一谈,简单混淆。但在刑法学上,两者具有显着区别。惯犯是在审判之前的一个适当长的时刻内重复屡次地施行某一违法,这些重复施行的违法是未经处理的。因而,惯犯往往被作为一种违法类型,在罪数理论中评论。累犯并非像惯犯那样,是审判前同一违法之联系,而是前后两个违法之联系。累犯一般都是作为量刑准则加以规则,是一种特别的违法人类型。
是一种从重处分的准则
累犯和一般违法人有所不同,它是在违法现已被判处惩罚后的再次故意违法,标明违法人具有较为严峻的人身危险性。各国刑法都对累犯予以从重处分,因而累犯是一种从重处分的惩罚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六、将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违法分子,惩罚履行结束或许赦宥今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分,可是过失违法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