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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12:41
赠送彩礼是我国男女两边在成婚的时分,约定成俗的一种风俗,男女两边在确认缔成婚姻时,男方家庭就会赠与必定数额的彩礼,而在司法实践是关于彩礼交还的胶葛是十分多的,那么彩礼能不能视为赠与?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彩礼能够视为赠与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以下简称《解说(二)》)第十条规则了彩礼在必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准则。在司法解说中作出这样清晰规则显然是依据我国村庄普遍存在的彩礼风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退让。因为司法解说中引证的“彩礼”是一个非法令概念,在处理彩礼胶葛的司法实践中首要应正确理解掌握彩礼的本质寓意。
依据彩礼的意图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女两边或其近亲属在一起消费中由男方付出的费用。
2、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3、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4、男女两边爱情期间男方为披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5、借婚姻讨取资产、骗得资产的行为。
从法令视点审视彩礼给付的意图,咱们不难发现彩礼的意图,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价值中,自身就蕴含着以对方容许成婚为条件。假如没有结成婚,其意图失败,此刻彩礼如依旧归对方一切,与其最初给付时的原意显着违背”。司法解说规则彩礼予以在必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表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维护。
二、要求返还彩礼需求什么条件
1、给付的金钱归于彩礼。
彩礼是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终究缔成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产业,其具有显着的风俗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要依据两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践及个案状况,确认是否存在有必要给付彩礼方能缔成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不然只能依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有必要清晰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产业性利益时是否依据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成婚姻关系为意图。
(3)产业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能够分为婚前隶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成婚姻意图为条件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状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订立,即便赠与的产业性利益现已交给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依然能够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产业性权益现已交给便不能要求返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十条:当事人恳求返还依照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归于以下景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撑:
(1)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的;
(2)两边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起日子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日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则,应当以两边离婚为条件。
因而,两边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能要求交还彩礼。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彩礼能够视为赠与吗”问题进行的回答,给付彩礼是以女方与男女成婚为条件条件的,所以给付彩礼并不能认定为简略的赠与,是归于附条件的赠与。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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