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8:13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背土地办理法规,滥用职权,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峻的行为。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咱们介绍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
构成
1、罪体
主体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说》规则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办理、城市规划等部分的工作人员。
客体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土地办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办理法令、法规的顺畅施行遭到严峻搅扰,损害了国家土地办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违法对象是土地。土地是咱们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国有土地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违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形成国家土地资源的糟蹋,可犁地面积削减,使国家土地运用收益很多丢失。
行为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行为是违背土地办理法规、滥用职权,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这儿的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请求予以同意。
2、罪责
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的职责方式是成心。这儿的成心,是指明知是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施行的片面心思状况。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罪量
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峻。依据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这儿的情节严峻是指具有下景象之一的:
(1)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四十亩以上的;
(2)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三十亩以上的;
(3)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4)虽未到达上述数量规范,但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形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形成犁地很多破坏等恶劣情节的。
处分
依据刑法第410条之规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背土地办理法规,滥用职权,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或许不合法贱价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或许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剧处分事由犯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罪而致使国家或许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剧处分事由。这儿的特别重大损失,依据前引司法解说的规则,是指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2)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六十亩以上的;
(3)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4)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形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它犁地十亩以上严峻破坏的;
(5)不合法同意征用、占用土地形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
由上可知,土地的征用、占用要通过严厉的同意手续的,不合法行为都要承当严峻跑得法令结果,对此假如还有什么疑问,无妨向听讼网律师进行法令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