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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07: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拘役和有期徒刑是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在我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则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违法情节细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违法,也能够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违法。别的,在刑法分则中规则有控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则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控制与徒刑之间。那么下面来了解一下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吧!
一、什么是拘役?
拘役归于惩罚的主刑之一,是公安机关就近履行的,短期掠夺违法分子人身自由的惩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越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定确认之日起收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拘押的,其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我国,缓刑,是指关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人,依据其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假如暂缓履行刑法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就规则必定的检测期,暂缓惩罚的履行;在检测期内,假如恪守必定的条件,原判惩罚就不再履行的一项准则。 在检测期内恪守必定条件,惩罚不再履行,即一般所说的免责。 “免责”同“不负职责”或“无职责”在内在上是不同的,免责以法令职责的存在为条件,是指尽管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令,而且具有承当法令职责的条件,但由于法令规则的某些片面或客观条件,能够被部分或悉数的革除(即不实际承当)法令职责。
二、什么是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人民法院判定的、掠夺违法分子人身自由、押解监狱履行强制劳动改造的惩罚,是刑法五种主刑中较重的一种。
有期徒刑有三种状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越十五年;
2、数罪并罚履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越十五年,但不得超越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后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越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解监狱履行惩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有期徒刑的起伏,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时间有期徒刑,指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损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损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违法情节较重、社会损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定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前先行拘押的,其拘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三、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指的是什么?
依照刑诉法规则,拘役刑履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一般是在看守所履行。有期徒刑余刑在3个月以上应送交监狱履行惩罚。因而,履行惩罚时有两种计划:一是罪犯先在看守所履行拘役4个月,期满后送交监狱履行剩下的有期徒刑;二是先将罪犯送交监狱履行有期徒刑,刑满后将罪犯送公安机关拘押场所履行余下的拘役4个月刑期。
综上所述,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是指一、先在看守所履行拘役4个月,期满后送交监狱履行剩下的有期徒刑。二、先将罪犯送交监狱履行有期徒刑,刑满后将罪犯送公安机关拘押场所履行余下的拘役4个月刑期。
以上就是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解说的“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相关常识,拘役是一种能够让你痛改前非的时机,在?拘役期间要学会反思,可是,咱们不能以否定违法事实的存在为条件。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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