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知情权诉讼是否应履行前置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23:27
公司是股东出资建立的,所以股东是公司的具有人,而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权力进行了规则,除了享有公司的运营收益后,还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那么提起知情权诉讼是否应实行前置程序?下面由听讼网中山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提起知情权诉讼是不是应实行前置程序
一种观念以为,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则,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并阐明意图,当公司回绝供给查阅时,股东才干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因而,只要在股东恳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场合,提起知情权诉讼才有必要实行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并阐明意图这一前置程序。而假如股东申述恳求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则不需求实行任何前置程序,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
另一种观念以为,股东申述恳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当然应当实行法定的前置程序,不只如此,在股东申述恳求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等时,也有必要先向公司提出恳求,待公司回绝时方可为之。权力人权力在遭到危害时才干得到救助,而在股东没有向公司提出查阅、仿制恳求时,其没有行使权力,也就不存在公司对其权力的危害。
笔者以为,假如股东未向公司提出查阅恳求而直接申述,法院依然支撑股东的诉讼恳求,则关于那些十分乐意合作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公司来说,其不只需求派人参加诉讼,还要因败诉而承当相应的诉讼费用,无疑,这是一笔莫名的丢失,由于在应诉前公司底子不知道也无从知道股东要行使知情权。从下降诉讼本钱,节省社会资源的视点动身,除股东在提起管帐账簿查阅权诉讼之前有必要实行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这一法定前置程序外,股东提起其他方面的知情权诉讼时,也应当以股东在诉前曾向公司提出过恳求并遭到回绝为前提条件,仅仅此种恳求不局限于书面恳求算了。
二、股东的知情权有哪些内容
近年来,公司股东知情权胶葛不断增多。参加公司运营办理的股东或实行股东侵略非参加运营办理的股东的知情权,从而掠夺非参加运营办理的股东收益权力。知情权是股东许多权力中的一项基础性权力,没有知情权的保证,股东的其他权力将成为海市蜃楼。
股东知情权法令条文:“《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阐明理由。公司回绝供给查阅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
律师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建立的,对怎么运用公司产业进行生产运营具有决定权,有权了解公司产业的使用状况及有关的运营事项,而且有权对公司的运营办理者进行监督。因而,对反映公司产业使用状况和运营抉择计划的有关材料,股东理应享有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具体表现便是查阅和仿制这些材料的权力,一起经过股东知情权也有利于促进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办理结构的完善。(股东知情权是法定的权力,知情权的完成促进了公司办理制度的完善。)
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公司的规章是公司运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公司拟定其他规章的重要依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组织,股东会会议记载是关于公司严重运营抉择计划的记载,是公司日常运营活动的依据;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抉择是公司运营抉择计划状况的重要部分,别离担任公司事务运营活动的指挥办理和监督作业;公司财政管帐报告是归纳反映公司财政状况和运营效果的书面文件,股东查阅后能够了解公司财政状况。(知情权完成的方法和具体内容)
查阅公司管帐帐簿的权力约束。股东假如要查阅公司的管帐帐簿,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并阐明意图。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恳求并阐明意图的,公司能够直接回绝股东的查阅恳求。
之所以有这一严厉的程序规则,是为了避免股东乱用查阅管帐帐簿的权力,将查阅取得的信息用来完成不合法意图,危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收到股东要求查阅管帐帐簿的书面恳求后,假如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帐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也能够回绝供给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供给或许损坏公司合法利益的依据。当股东被公司回绝了查阅管帐帐簿的恳求后,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查阅管帐帐簿的权力约束条件)
现在大都公司的所有权与运营权处于别离状况,绝大大都公司的小股东并不直接参加公司运营办理,公司日常运营办理是由大股东或司理掌控,维护股东知情权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提起知情权诉讼是不是应实行前置程序”问题进行的回答,在实践中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时,应该先经过书面的方法向公司提起管帐账簿查阅,公司回绝后才干提申述讼。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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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知情权诉讼是不是应实行前置程序
一种观念以为,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则,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并阐明意图,当公司回绝供给查阅时,股东才干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因而,只要在股东恳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场合,提起知情权诉讼才有必要实行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并阐明意图这一前置程序。而假如股东申述恳求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则不需求实行任何前置程序,能够直接向法院提起。
另一种观念以为,股东申述恳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当然应当实行法定的前置程序,不只如此,在股东申述恳求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等时,也有必要先向公司提出恳求,待公司回绝时方可为之。权力人权力在遭到危害时才干得到救助,而在股东没有向公司提出查阅、仿制恳求时,其没有行使权力,也就不存在公司对其权力的危害。
笔者以为,假如股东未向公司提出查阅恳求而直接申述,法院依然支撑股东的诉讼恳求,则关于那些十分乐意合作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公司来说,其不只需求派人参加诉讼,还要因败诉而承当相应的诉讼费用,无疑,这是一笔莫名的丢失,由于在应诉前公司底子不知道也无从知道股东要行使知情权。从下降诉讼本钱,节省社会资源的视点动身,除股东在提起管帐账簿查阅权诉讼之前有必要实行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这一法定前置程序外,股东提起其他方面的知情权诉讼时,也应当以股东在诉前曾向公司提出过恳求并遭到回绝为前提条件,仅仅此种恳求不局限于书面恳求算了。
二、股东的知情权有哪些内容
近年来,公司股东知情权胶葛不断增多。参加公司运营办理的股东或实行股东侵略非参加运营办理的股东的知情权,从而掠夺非参加运营办理的股东收益权力。知情权是股东许多权力中的一项基础性权力,没有知情权的保证,股东的其他权力将成为海市蜃楼。
股东知情权法令条文:“《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
股东能够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管帐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阐明意图。公司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账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能够回绝供给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阐明理由。公司回绝供给查阅的,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
律师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建立的,对怎么运用公司产业进行生产运营具有决定权,有权了解公司产业的使用状况及有关的运营事项,而且有权对公司的运营办理者进行监督。因而,对反映公司产业使用状况和运营抉择计划的有关材料,股东理应享有知情权,而知情权的具体表现便是查阅和仿制这些材料的权力,一起经过股东知情权也有利于促进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办理结构的完善。(股东知情权是法定的权力,知情权的完成促进了公司办理制度的完善。)
股东有权查阅、仿制公司规章、股东会会议记载、董事会会议抉择、监事会会议抉择和财政管帐报告。公司的规章是公司运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公司拟定其他规章的重要依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组织,股东会会议记载是关于公司严重运营抉择计划的记载,是公司日常运营活动的依据;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抉择是公司运营抉择计划状况的重要部分,别离担任公司事务运营活动的指挥办理和监督作业;公司财政管帐报告是归纳反映公司财政状况和运营效果的书面文件,股东查阅后能够了解公司财政状况。(知情权完成的方法和具体内容)
查阅公司管帐帐簿的权力约束。股东假如要查阅公司的管帐帐簿,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恳求,并阐明意图。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恳求并阐明意图的,公司能够直接回绝股东的查阅恳求。
之所以有这一严厉的程序规则,是为了避免股东乱用查阅管帐帐簿的权力,将查阅取得的信息用来完成不合法意图,危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收到股东要求查阅管帐帐簿的书面恳求后,假如有合理依据以为股东查阅管帐帐簿有不正当意图,或许危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也能够回绝供给查阅,但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恳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供给或许损坏公司合法利益的依据。当股东被公司回绝了查阅管帐帐簿的恳求后,股东能够恳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供给查阅。(查阅管帐帐簿的权力约束条件)
现在大都公司的所有权与运营权处于别离状况,绝大大都公司的小股东并不直接参加公司运营办理,公司日常运营办理是由大股东或司理掌控,维护股东知情权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提起知情权诉讼是不是应实行前置程序”问题进行的回答,在实践中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时,应该先经过书面的方法向公司提起管帐账簿查阅,公司回绝后才干提申述讼。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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