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轻微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4:48细微交通事端是指在路上没有人员伤亡,仅仅形成细微财产丢失的交通事端。例如常发作的轿车擦挂便是归于湖北细微事端。那么,湖北细微事端处理规则有哪些?下面,听讼网小编就整理了与湖北细微事端处理规则有关的内容,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湖北细微事端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则,在路途上发作交通事端,未形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现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能够即行撤离现场,康复交通,自行洽谈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敏捷陈述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途上发作交通事端,仅形成细微财产丢失,而且根本现实清楚的,当事人应领先撤离现场再进行洽谈处理。
因而,关于一些没有人员伤亡,财产丢失小于2000元的交通事端,事端两边是能够依据《机动车交通事端快速处理方法》的规则进行快速理赔的。这样既节省时间,也避免了不安全要素。
二、细微交通事端处理的适用状况
细微路途交通事端是指机动车之间发作的没有触及人员伤亡且仅形成细微财产丢失的交通事端。细微财产丢失是指形成单车车辆丢失交强险在2000元以下、商业险在10000元以下且车辆可自行移动的细微路途交通事端。
只需两边对事端责任的确定没有争议,比方一方显着的追尾认全责,那就能够不必报警,把车挪一边,直接签一个快速处理协议书,快处快赔。
听讼网提示:湖北细微事端处理规则有哪些?细微交通事端能够不必报警,快速处理即可。将车辆开到路旁边,翻开双闪,摄影留依据即可。细微交通事端适用于丢失小于2000元的交通事端。有任何关于湖北细微事端处理规则的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