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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资格认定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02:18
隐名股东是指关于单位实行出资职责,可是没有挂号在册的股东,这一概念是相关于显名股东而言的,隐名股东的首要意图是为躲避法令,找别人做自己的代理人并挂号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可是由于公司盈利分配等问题却简单产生胶葛:
隐名股东的胶葛类型一般有:
1、触及公司内部联系的胶葛:公司利益分配胶葛,股东权力行使的胶葛、出资瑕疵对内承当职责的胶葛……
2、触及公司外部职责承当的胶葛:股权转让的胶葛,出资瑕疵对外承当职责的胶葛等等
本律师以为,关于隐名股东的股东主体资历确定问题,需求考虑以下几点问题:
1、在股东出资缺乏、瑕疵的状况下,公司债权人是否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假如明知隐名股东对公司出资状况并实践操控公司股份的,能够要求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承当连带职责。
2、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资历承认的胶葛中,隐名股东能够根据协议等本质依据直接对立显名股东。能够不改动股东名册而直接承认其股东资历。
关于隐名股东在公司对外的位置,以工商挂号的的显名股东为公司股东,隐名股东不具有股东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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