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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1:02

请求北京住宅公积金告贷需交纳哪些费用?
请求北京公积金告贷需交纳哪些费用?请求北京住宅公积金告贷首要触及二笔费用:评价费和担保服务费。
请求北京住宅公积金告贷需交纳评价费:
告贷人所购住宅为二手房及告贷受理组织确定的其它需求评价的房子的,有必要供给管理中心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评价组织出具的《房子评价陈述》,需求向评价组织交纳评价费。其收费规范及根据如下:
收费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子土地管理局核发的京价(房)字 [1997] 第 398 号文件。
收费规范:按典当物评价价值的 3‰ 收取评价费,收费 300 元,收费 1500 元。
请求北京住宅公积金告贷需交纳担保服务费:
告贷请求人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有必要供给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现在首要为北京市住宅告贷担保中心供给连带责任确保担保和其他担保方法(典当担保、质押担保等)。由担保中心供给担保的,应向担保中心交纳担保服务费。
依照京房保担字〔2009〕1号文件规则,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规范调整为按告贷额的3‰收取(收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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