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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6:25
承继法上的遗言,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则处置自己的产业及组织与产业相关的业务,并于身后发作法律效能的单独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什么样的遗言是无效的?导致遗言无效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听讼网小编一同来了解下吧。
什么样的遗言归于无效遗言
依据承继法的规则,遗言无效共有四种景象:
(1)无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言无效;
(2)遗言有必要表明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
(3)假造的遗言无效;
(4)遗言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哪些问题简单导致书写遗言无效
(1)无落款时刻。许多当事人以为只需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否则。首要,立遗言的日期归于遗言法定必备条款,其次,假如存在多份遗言,则日期靠后的为有用遗言,因而,日期在遗言中十分重要。
(2)打印遗言后签名。的确现在许多文件都是电脑编列打印签字即可收效,但在遗言规则中则否则,打印遗言并不归于法定遗言品种,是否有用在实践中也争议较大,因而,主张书写或打印后誊写,才干保证遗言的效能。
(3)按手印替代签名。关于有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行动不便的白叟,或许书写遗言确有困难,乃至签名也很成问题,是否能够按个手印替代签名?答案是不可,由于签名也归于自书遗言的法定要件,确有困难的能够依法代书遗言。
(4)夫妻只立一份遗言。实际中不少当事夫妻两边由一方执笔,另一方在遗言上签名。但由于另一方并未“自书”,因而该遗言对仅签名方的效能则十分费事,极有或许被认定为无效。因而,夫妻两边应别离缔结遗言处置各自产业,如确由一方执笔,也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以保证遗言效能。
(5)亲属代书或做见证人。实践中常见的是爸爸妈妈请子女(承继人)代书遗言,或许约请自己信赖的近亲属进行见证。但是依据《承继法》的规则,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言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是承继人、受遗赠人;
三是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6)写好遗言自行保管。当然,许多当事人出于某些考虑,立好遗言会挑选一个安全的当地躲藏,但是突发疾病或意外或许导致当事人无法告知遗言,导致也无法依照自己的志愿处理遗产。因而,立好遗言后能够挑选自己信赖的人代为保管或作为遗言执行人,保证得以完成。
遗言无效后,遗产怎么分配
依据我国《承继法》第27条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依照法定承继处理:
(1)遗言承继人抛弃承继或许受遗赠人抛弃受遗赠的;
(2)遗言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的;
(3)遗言承继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言人逝世的;
(4)遗言无效部分所触及的遗产;
(5)遗言未处置的遗产。
由此可见,只需呈现了上述规则的景象,相关的遗产或许未分配的遗产就应当依照法定承继处理,遗言无效的景象也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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