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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08:25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中发生的以暴力、勒迫、懒散等方法侵犯妇女、儿童白叟的人身和财富权益足致使其精力、肉体和财富形成必定水平危害的行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安定事关社会和谐。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咱们具体介绍家庭暴力的主要特色及原因剖析。欢迎咱们阅览了解。
一、家庭暴力的特色
1、东西的特定性。
家庭暴力东西的特定性非必须体现为行为人与获益人之间不只存在家庭联络,而且体现为获益人身份的肯定特定性。一方面,行为人与获益人是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计的成员,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中最遍及、最严重的获益人是弱势家庭成员,非必须是妇女、儿童和白叟,此中尤以女人居多并杰出地体现为老婆。
2、行为的隐蔽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具有血缘联络或婚姻联络的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地一般又多在家里,不为人知,而家庭外部事情遍及被望作是一种团体隐私,群众对此去去“视而不见”,司法机关一般也不主动插手,而且被害人特别是女人,在遭到危害时,宁肯在家忍气吞声,深恶痛绝,也不愿张扬。
3、发生的常常性。家庭暴力是一个常常性的行为,是一个时间慢慢推移的进程,是一个长久性和渐入性并存的进程。有资料显现,美国每年有四百万女人遭受家庭暴力,获益妇女的总数逾越了强奸、掳掠及事故获益妇女的总和,均匀天天有3名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亡魂。
4、时间的周期性。东方学者Hughes在1994年提出暴力轮回实践(cycle of violence),认为暴力在婚姻中的存在和发生是有规律的,是呈周期性的轮回进程,包含愤怒积存期、暴力发生期、道歉和宽恕期、蜜月期四个阶段组成。 因此,家庭暴力是一个周期性的行为,从好到坏再从坏到好,是一个反重复复的进程。
5、行为的守法性。其守法性非必须体现为行为人的行为违反国度无关保护家庭成员不合法权力的法则规矩。而且行为人客观上是故意的。
二、家庭暴力的成因
1、“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
家庭暴力的根源是社会性别歧视。我国几千年“男尊女卑”的传统封建思想依然影响着古代家庭的格局,使得妇女在经济方位上不同水平依附于男性。男性不断处于家庭中的强势方位,他们根据社会授予的权益而控制着女人的人身安闲甚至是思想,即他们胁迫着女人的一切,把女人当作附庸品。 这是家庭暴力的汗青缘由和思想根源。
2、法则轨制上的缺失。
我国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家庭暴力防治的规矩非必须见于《宪法》、《妇女权力保证法》、《婚姻法》、《治安管理赏罚法则》等法则法例中。新《婚姻法》的颁布标记取反家庭暴力及其救助办法第一次以国度法则的方法出现。新《婚姻法》虽然对家庭暴力做出了相干规矩,但是立法上仍是存在良多有余。具体体现在:(1)没有将强制过性生计、摧残性器官等性暴力规矩在法则中,不利于对家庭暴力获益者权力的保护。(2)新《婚姻法》第46条以及《司法诠释(一)》第29条对因家庭暴力而离异的获益方授予了危害赔偿请求权,而对未离异的获益方并没有供给相干保护。(3)对举证责任并没有理解规矩,形成了当事人举证难。这是家庭暴力的轨制和法则缘由。
3、救助途径不疏通。在我国,由于受传统文明的影响,“赃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劝合不劝分”,这些观念已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司法机关或社会组织不愿过多主动插手家庭暴力,社会群众也将“家庭暴力”视作隐私而“视而不见”。因此,一旦发生家庭暴力侵权,获益者便去去赞扬救援无门。这是家庭暴力的社会缘由。
4、女人自我保护知道不强。在我国,一旦发生了家庭暴力,只需不是到达“委曲求全”的地步,获益者特别是女人年夜都是忍气吞声地忍受。女人的自我保护和维权知道遍及不强,“家丑不成颂扬”的传统观念使获益妇女去去羞于寻求法则救援。这是家庭暴力的外在缘由。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解说,咱们能够仔细阅览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践,做出正确的决议与处理,小编的回答希望能协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求咨询,能够联络咱们听讼网渠道的专业律师,为您供给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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