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13:58《婚姻法》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婚姻挂号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那么,协议离婚处理离婚挂号时需求什么资料?请看听讼小编为您介绍。
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起;不一起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许常住户口簿丢掉,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二)自己的结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非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资料
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
三、受理离婚挂号请求的条件
(一)婚姻挂号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两边一起到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三)两边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两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起的定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挂号机关或许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布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标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则的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