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扬州市申/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5 08:46关于扬州市申/补/换领机动车挂号证书处理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自己签字);
2、机动车一切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归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法令部分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许被裁决组织依法裁决判定,或许被人民法院调停、裁决、判定机动车一切权搬运时,原机动车一切人未向现机动车一切人供给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或许行驶证的,现机动车一切人在处理搬运挂号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或许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许人民检察院、行政法令部分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挂号证书、号牌或许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归于单位车辆署理挂号的,署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一切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5、归于换领的,还应供给《机动车挂号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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