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债务重组准则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12:18跟着变革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特别是我国参加WTO今后,管帐原则的世界化趋同需求也日益火急,树立与世界接轨的新管帐原则系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财政部在考虑到各方面利益及许多要素后,于本年2月发布了新的《企业管帐原则第12号——债款重组》来替代2001年发布的债款重组原则。笔者试对新旧债款重组的内容及管帐处理方法简略加以比较。
一、债款重组重要术语的界说
债款重组界说
原原则:指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法院的判决赞同债款人修正债款条件的事项。新原则:指在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债款人依照其与债款人达到的协议或许法院的裁决做出退让的事项。
两者的差异:
①新界说将“债款人发作财政困难”作为债款重组的前提条件,加强了债款重组的限制规模。
②新界说突出了“债款人做出退让”的事务本质,只要在退让的情况下才是新原则规则的债款重组,才适用债款重组详细原则,以避免实务中乱用此原则包装管帐信息。
债款重组日的确认
原原则和新原则均规则:债款重组日,是指债款人实行协议或法院裁决,将相关财物转让给债款人、将债款转为本钱或修正后的偿债条件开端履行的日期。债款重组可能发作在债款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
详细描绘为:以财物方法进行赔偿的债款重组日为财物现已抵达债款人手里或现已交给债款人运用,并处理了有关债款免除手续的日期;债款转股权的债款重组日为债款人现已办好增资同意手续,向债款人出具出资证明,并处理了有关债款免除手续的日期;修正其他债款条件的债款重组日为旧的债款免除,新债款开端日。
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万元,到期日为2005年12月31日。甲企业发作财政困难,无法如期归还债款。经2006年1月15日洽谈,乙企业赞同甲企业以价值90万元的产制品抵债。甲企业于2006年2月20日将产制品运抵企业并处理有关债款免除手续。在此项债款重组买卖中,2006年2月20日为重组日,而不是2006年1月15日的洽谈日。
债款重组方法
原原则:
①以低于债款账面值的现金清偿债款;
②以非现金财物清偿债款;
③债款转为本钱;
④修正其他债款条件:如修正债款本金、修正债款利息、修正债款归还期限等;
⑤混合重组方法。新原则包含四种债款重组方法:行将原原则前两项合并为 “以财物清偿债款”方法,其他方法没有变。尽管表述略有不同,但两原则本质内容的规则都是共同的,并且新原则在言语表述方面愈加简练、归纳,易于了解和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