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继承公证有哪些类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2:12
农房承继公证有哪些类型?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农房承继公证主要有三种类型:
赠与公证、生意公证和承继公证。
在处理赠与或生意公证时,应当遵从“一户一宅”规则,所谓“一户一宅”,应当满意户口在本村,且一户居民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如A村居民将农房赠给户口不在本村的子女或许A村居民在本身已有农房的前提下又向同村乡民购买第二套房产,都不契合“一户一宅”规则,因此无法处理房产过户。
为防止乡民逝世时留传的房产因无合格承继人导致无法承继,如A村居民逝世留传房产一套,但一切承继人户口都不在本村。依据我市相关规则及房子管理部分的现行政策,在处理农房承继时,即便承继人不是本村户口,也能够处理过户;而且,承继人在本村已有房产的,仍然能够将被承继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突破了“一户一宅”约束。
在承继农房时,一般都是依据 “地随房走”准则,在处理房产承继后直接获得宅基地运用权。公证员曾遇到部分当事人只要《集体土地运用权证》没有《房产证》,在这种景象下,是无法独自就宅基地处理承继公证的,由于宅基地归于村集体一切,不同于房产,并不能成为乡民个人的遗产,因此不能承继。需求处理宅基地改变挂号的当事人应当向地点乡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分审阅同意后依法获得宅基地运用权。
农房承继公证主要有三种类型:
赠与公证、生意公证和承继公证。
在处理赠与或生意公证时,应当遵从“一户一宅”规则,所谓“一户一宅”,应当满意户口在本村,且一户居民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如A村居民将农房赠给户口不在本村的子女或许A村居民在本身已有农房的前提下又向同村乡民购买第二套房产,都不契合“一户一宅”规则,因此无法处理房产过户。
为防止乡民逝世时留传的房产因无合格承继人导致无法承继,如A村居民逝世留传房产一套,但一切承继人户口都不在本村。依据我市相关规则及房子管理部分的现行政策,在处理农房承继时,即便承继人不是本村户口,也能够处理过户;而且,承继人在本村已有房产的,仍然能够将被承继人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突破了“一户一宅”约束。
在承继农房时,一般都是依据 “地随房走”准则,在处理房产承继后直接获得宅基地运用权。公证员曾遇到部分当事人只要《集体土地运用权证》没有《房产证》,在这种景象下,是无法独自就宅基地处理承继公证的,由于宅基地归于村集体一切,不同于房产,并不能成为乡民个人的遗产,因此不能承继。需求处理宅基地改变挂号的当事人应当向地点乡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相关部分审阅同意后依法获得宅基地运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