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9 18:48
爸爸妈妈对子女不实行抚育教育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爸爸妈妈对子女有抚育教育的责任。可是,有些爸爸妈妈对子女不只不实行抚育责任,还做出优待、遗弃未成年子女、溺婴、弃婴等违法行为。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关于爸爸妈妈对子女不实行责任的违法行为。
爸爸妈妈对子女不实行责任的违法行为:
1、优待未成年子女
优待是指爸爸妈妈对未成年子女常常以打骂、禁锢、有病不给予医治或许逼迫过度劳作等从肉体上和精力上进行糟蹋优待的行为。优待具有以下特征:
(1)优待行为体现为行为人常常或许连续性施行糟蹋、糟蹋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其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榜首,各种肉体糟蹋手法,如殴伤、冻饿、逼迫过度劳作等;第二,各种精力糟蹋手法,如凌辱、诅咒、约束举动自在、不让参与社会活动等。一般行为人在施行优待行为时,两类手法并用的较多。
(2)从主体的身份联系来看,行为人与被优待人有必要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的爸爸妈妈和款成年子女,行为人对被优待人存在抚育或许监护责任。
(3)行为人在片面方面有必要是直接成心,即有认识地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身体上和精力上的糟蹋、糟蹋。优待行为一般都是爸爸妈妈,包含养爸爸妈妈、继爸爸妈妈使用自己在家庭位置或许经济上的优势,被优待的未成年子女往往忍辱负重,在身心苦楚中折磨,因而,在实践中,要把优待爸爸妈妈和未成年子女的胶葛和争持差异开,把常常性的优待与偶然的打骂行为差异开来。
优待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违法。一般优待未成年子女、手法严酷、继续时间长、优待动机特别卑鄙的,属情节恶劣。家庭维护不允许爸爸妈妈优待未成年子女。
2、遗弃未成年子女
遗弃是指对没有独立生活才干的未成年人负有抚育责任而回绝实行抚育责任的行为。遗弃的主要特征如下:
(1)侵略的客体的无独立生活才干的未成年人遭到抚育的权力;
(2)客观方面行为人须为对没有独立生活才干的未成年人具有抚育责任而回绝抚育的行为;
(3)主体须是对被遗弃的未成年人负有法律上的抚育责任而且具有实行抚育责任的才干的人;
(4)片面主面为直接成心。遗弃行为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构成违法。禁止爸爸妈妈遗弃未成年子女。
3、溺婴、弃婴
(1)溺婴是掠夺重生婴儿生命的行为,是杀婴的浅显总称。杀婴的手法许多。可体现为作为,也可体现为不作为,杀婴行为原则上应以成心杀人罪论处。溺婴是一种严峻的违法行为,片面主面要求只要成心才干构成,行为人应依法承当刑事责任。
(2)弃婴是指遗弃无独立生活才干的婴儿于野外的行为。关于弃婴行为依行为人片面方负和客观方面的不同而构成不同的违法。行为人将婴儿遗弃在能够得到及时救授的地址或许场合,体现行为人没有掠夺该婴儿生命的成心,其行为构成遗弃罪;行为人将婴儿弃置于简单形成生命的成心,其行为构成遗弃罪;行为人将婴儿弃置于简单形成生命危险的地址,如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山崖边,并脱离自己的监管,则标明行为人片面方面有以丢掉为手法,以不合法掠夺婴儿的生命为成心的内容,则构成成心杀人罪。关于施行溺婴、弃婴行为者,应依法予以制裁。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