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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和自书遗嘱区别与联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02:14
遗言中分为口头遗言和自书遗言等等,那么口头遗言是在什么状况下缔结的呢,和字书遗言相比较哪个的法令效力更高呢,口头遗言的法令概念是怎样样的呢,自书遗言又是怎样解说的呢,两者的联络差异是什么。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口头遗言和自书遗言差异与联络
二者都是遗言的法定景象,但其收效要件有所差异。
一、口头遗言
口头遗言,是指在危殆状况下所立的遗言。但在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则了“遗言人在危殆状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口头遗言有用的条件
遗言需评判人
口头遗言有必要具有以下几个条件刚才有法令效力:
(一)口头遗言只能在危殆状况下“缔结”。法令规则只要在这种状况下立的口头遗言才有法令效力。
(二)若“危殆状况免除”而立遗言人没有逝世的,口头遗言即失效。假如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言人经抢救而康复了选用其他立遗言的才干的,那么该口头遗言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法立下遗言。
(三)口头遗言有必要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1)无行为才干人、约束行为才干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好坏联络的人。“有好坏联络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含爱人、子女、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款和债款联络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十六条规则:“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款人、债款人、一起运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好坏联络,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二、自书遗言
天然人在遗书中触及身后个人产业处置的内容,确为死者实在意思的表明,有自己签名并注明晰年、月、日,又无相反依据的,视为自书遗言。
自书遗言应当由遗言人亲笔书写遗言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特征
1、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即遗言是根据遗言人单独面的意思表明即可发作预期法令结果的法令行为。
2、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约束行为才干人和无民事行为才干人不具有遗言才干,不能建立遗言。
3、建立遗言不能进行署理。遗言的内容有必要是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应由遗言人自己亲身作出,不能由他人署理。如是代书遗言,也有必要由自己在遗言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状况下,才干选用口头方法,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状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以书面方法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因而失效。
5、遗言是遗言人逝世时才发作法令效力的行为。由于遗言是遗言人生前以遗言方法对其逝世后的产业归属问题所作的处置,逝世前还可以加以改变、吊销,所以,遗言有必要以遗言人的逝世作为收效的条件。
6、假如遗言人没有现实逝世,而是在具有相关的法令条件下,经有关好坏联络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宣告逝世后,遗言也发作法令效力,好坏联络人可以处置遗言当事人的产业。假如在短期内遗言人从头呈现,那相应的产业可以交还遗言人;假如时刻较长,类如超越两年以上以及产业呈现了无法交还的状况,则获益人应当对遗言人的基本生活在其获益的范围内供给协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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