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21:17信任税务挂号对很多人来说并不生疏,确保税务挂号的运转也是国泰健康的重要确保。那么,我们知道税务挂号处理规则吗?在此,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税务挂号处理规则相关方面的法令知识,欢迎我们阅览,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税务挂号处理方法
《税务挂号处理方法》于2003年12月17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发布;依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改〈税务挂号处理方法〉的决议》批改。该《方法》分总则,建立挂号,改变挂号,歇业、复业挂号,刊出挂号,外出运营报验挂号,证照处理,非正常户处理,法令责任,附则10规章49条,由国家税务总局担任解说,自2004年2月1日起实施。2015年3月1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批改<税务挂号处理方法>的决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开端实施。
二、法令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改《税务挂号处理方法》的决议为贯彻落实改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批阅制度改革精力,依据国务院关于撤销行政批阅项目的有关决议,国家税务总局决议对《税务挂号处理方法》作如下批改:
1、第五条第二款批改为:“国家税务局(分局)、当地税务局(分局)联合处理税务挂号的,应当对同一交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当地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挂号证。”
2、第七条批改为:“国家税务局(分局)、当地税务局(分局)履行一致交税人识别号。交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依照交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一致下发各地履行。“已收取安排机构代码的交税人,其交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交税人挂号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 9位安排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用身份证明的安排,即未获得安排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处理税务挂号的交税人,其交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 2位次序码组成。“交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3、第十条批改为:“企业,企业在外地建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出产、运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出产、运营的事业单位(以下总称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向出产、运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一)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收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发放税务挂号证及副本;“(二)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未处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同意建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同意建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发放税务挂号证及副本;“(三)从事出产、运营的交税人未处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建立的,应当自交税责任发作之日起30日内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发放暂时税务挂号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出产运营权、在财政上独立核算并定时向发包人或许出租人上交承揽费或租金的承揽承租人,应当自承揽承租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揽承租事务发作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发放暂时税务挂号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揽修建、装置、安装、勘探工程和供给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发放暂时税务挂号证及副本。”
4、第十一条批改为:“本方法第十条规则以外的其他交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出产、运营场所的流动性乡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交税责任发作之日起30日内,向交税责任发作地税务机关申报处理税务挂号,税务机关发放税务挂号证及副本。”
在其间,我们需求留意的是:交税人提交的有关改变挂号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照实填写税务挂号改变表,符合规则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处理;不符合规则的,税务机关应告诉其补正。我们假如还需求其他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听讼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