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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位受贿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01:18
单位纳贿罪
一、概念
单位纳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讨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许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私自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讨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私自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纳贿论,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三、立案规范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纳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纳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成心刁难、挟制有关单位、个人,形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讨取资产的;
(3)致使国家或许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构成要件
(一)客体方面
本罪侵略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办理活动和名誉。
(二)客观方面
本罪表现为讨取、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方面
本罪的违法主体有些特别,不同于一般违法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含: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纳贿罪的主体。
(四)片面方面
本罪是单位违法,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具有讨取或许收纳贿赂,为别人获取利益的动机、意图。单位纳贿罪的这种成心,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赞同,由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成心收受或讨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全体毅力的表现。 别的,单位纳贿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确认依单位纳贿罪罪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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