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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会丧失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21:26
通过公证的遗言有很强的法律效能,但是在某些状况下也或许失掉效能,比方:1、遗言内容损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言”给儿女了,则遗言无效)2、遗言人在立遗言后以现实行为改动遗言;(A先立遗言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遗言当然实效)
3、遗言取消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的承继权4、遗言没有为胎儿保存必要的承继比例;5、凶猛关系人请求,经法院判定确认无效。(这是兜底的,关于前面没有触及的状况,都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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