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06:54
咱们常常听到同工同酬这句话,意思是正式工应该与临时工、劳务派谴工的待遇相同,不应对临时工有薪酬轻视。那么,关于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法条供您阅览,期望对您有用。
《宪法》第42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作的权力和职责。国家经过各种途径,发明劳作工作条件,加强劳作维护,改进劳作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进步劳作报酬和福利待遇。”
《宪法》第48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明的、社会的和家庭的日子等各方面享有同男人相等的权力。国家维护妇女的权力和利益,实施男女同工同酬,培育和选拔妇女干部。”
《劳作法》第3条规则:“劳作者享有相等工作和挑选工作的权力、取得劳作报酬的权力、歇息度假的权力、取得劳作安全卫生维护的权力、承受工作技能训练的权力、享用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力、提请劳作争议处理的权力以及法律规则的其他劳作权力。”
《劳作法》第46条规则:“薪酬分配应当遵从按劳分配准则,实施同工同酬。薪酬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进步。国家对薪酬总量实施宏观调控。”
《劳作合同法》第11条规则:“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与劳作者约好的劳作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作者的劳作报酬依照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履行;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的,实施同工同酬。”
《劳作合同法》第18条规则:“劳作合同对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约好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适用团体合同规则;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报酬的,实施同工同酬;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条件等规范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则。”
《劳作合同法》第61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享有的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依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范履行。”
《劳作合同法》第63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同工同酬的权力。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作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岗位劳作者的劳作报酬确认。”
《劳作合同法》第92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违背本法规则的,由劳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规范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给被差遣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劳务差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宪法》第42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作的权力和职责。国家经过各种途径,发明劳作工作条件,加强劳作维护,改进劳作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进步劳作报酬和福利待遇。”
《宪法》第48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明的、社会的和家庭的日子等各方面享有同男人相等的权力。国家维护妇女的权力和利益,实施男女同工同酬,培育和选拔妇女干部。”
《劳作法》第3条规则:“劳作者享有相等工作和挑选工作的权力、取得劳作报酬的权力、歇息度假的权力、取得劳作安全卫生维护的权力、承受工作技能训练的权力、享用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力、提请劳作争议处理的权力以及法律规则的其他劳作权力。”
《劳作法》第46条规则:“薪酬分配应当遵从按劳分配准则,实施同工同酬。薪酬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进步。国家对薪酬总量实施宏观调控。”
《劳作合同法》第11条规则:“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与劳作者约好的劳作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作者的劳作报酬依照团体合同规则的规范履行;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的,实施同工同酬。”
《劳作合同法》第18条规则:“劳作合同对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等规范约好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从头洽谈;洽谈不成的,适用团体合同规则;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报酬的,实施同工同酬;没有团体合同或许团体合同未规则劳作条件等规范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则。”
《劳作合同法》第61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跨地区差遣劳作者的,被差遣劳作者享有的劳作报酬和劳作条件,依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范履行。”
《劳作合同法》第63条规则:“被差遣劳作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同工同酬的权力。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作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许附近岗位劳作者的劳作报酬确认。”
《劳作合同法》第92条规则:“劳务差遣单位违背本法规则的,由劳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规范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给被差遣劳作者形成危害的,劳务差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当连带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