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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金的适用标准的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4 01:23

交通肇事补偿金的适用规范的确认
市民李女士在逛街时被一机动车撞伤形成腿部伤残。过后经交警部门确认机动车负事端悉数职责,在交警部门安排两边就补偿问题调停时却遇到了难题:李女士系牡丹江农村户口,但已经在市内日子寓居了十几年,她以为自己的残疾补偿金应该适用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规范,而机动车方却坚持以为李女士既然是农村户口就应该适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规范,两边对这一问题争执不下。对此,宇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强以为:李女士这种状况应该让机动车依照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规范来补偿自己的残疾补偿金。
(录音:2006年4月3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常常寓居地在乡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端伤亡怎么核算补偿费用的复函》中,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和被抚养人日子费的核算,应当结合受害人住所地、常常寓居地等要素,确认适用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开销)或许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日子消费开销)的规范。本案中,受害人尽管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寓居、其常常寓居地和首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补偿费用应当依据当地乡镇居民的相关规范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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