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爸爸”起诉“穷儿子”索要赡养费能获得支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2 06:13
我国法令规定:无劳动能力或日子困难的爸爸妈妈,有要求子女交给日子费的权力。“富爸爸”申述“穷儿子”索要日子费能取得支撑吗?下面请看听讼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常识,欢迎阅览了解。
案情
父亲:提出要日子费被回绝
原告老陈(男,现年65岁)诉称,千辛万苦把被告小陈抚育成人,可小陈在母亲李某的溺爱下长大,不明白感恩,近年来还屡次从中离间爸爸妈妈离婚,意图便是为了切割家庭产业,想要占有家里的房产。特别是这两年多来,小陈见到老陈从不打招呼,老陈患病时也得不到其照顾。在小陈随母亲从家里搬出去后,更是从不关心干预老陈的日子起居。老陈表明,自己现已65岁,患有多种慢性病,每月日子仅靠一点退休金,还要寄钱给爸爸妈妈,经济困难,日子适当艰苦。被告是导游,收入较高,原告曾提出要其每月给日子费,均被回绝。
儿子:父亲装穷,自己才真的穷
被告小陈辩称,原告老陈现在每个月能领到退休金2200多元,再加上原告在某稳妥公司有5份期限为终身的递加养老金稳妥,每月还可收取500-600元商业稳妥养老金,原告还有医疗稳妥,具有多处房产,可见原告并不像其所陈说的那样经济困难。小陈现在没有固定作业,没车没房,当时首要收入是上门修电脑所得,虽然有导游证,但因家里有母亲和妻子、小孩需求照顾,仅仅偶然带团,收入不高且没有固定收入。被老陈赶出家门后,小陈及母亲等家人只能在外租房寓居,房租仍是母亲李某付出的,妻子于2012年生小孩后就没有作业,小陈现在要照顾母亲、抚育小孩,经济负担很重。母亲要跟原告离婚,是其个人志愿,老陈所述小陈想要切割产业占有房产的说法不事实。小陈表明现在无力每月付出原告2000元的日子费用。
剖析
经琼山区人民法院查明,老陈名下有坐落广东省的两处房产及坐落海口市的一套房产,现在每月收取退休金2200元,并享有医疗稳妥、某商业养老稳妥(递加养老稳妥)。原告妻子李某每月有退休金1900元,已两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庭审之日没有判定准予离婚。
现李某与小陈一家一起在外租房寓居日子,每月由李某付出租房租金800元。小陈虽有中级职称的导游证,但未与旅行社签定固定劳动合同,2012年至2014年偶有带团,现被告一家的首要收入来历是被告上门修理电脑等,每月收入均匀2000元,收入不安稳,被告妻子自2012年生育小孩后没有作业。
法院以为:奉养爸爸妈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令责任。但考虑到老陈有安稳的经济收入、享有医疗稳妥和商业养老稳妥并自有住宅,能够满意其基本日子需求;而小陈整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一般,法院不予支撑原告老陈的诉讼。
法官表明:奉养责任的内容有多种,给付日子费仅仅是奉养责任的一个方面,家庭关系的维系更多在于家人之间彼此关心、日子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被告现与原告分隔寓居,应常常回家看望或许问好父亲,修正父子关系,彼此谅解,调和共处。
以上便是听讼小编为我们收拾的有关“富爸爸”申述“穷儿子”索要日子费能取得支撑吗的常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能够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帮您脱节法令窘境。
案情
父亲:提出要日子费被回绝
原告老陈(男,现年65岁)诉称,千辛万苦把被告小陈抚育成人,可小陈在母亲李某的溺爱下长大,不明白感恩,近年来还屡次从中离间爸爸妈妈离婚,意图便是为了切割家庭产业,想要占有家里的房产。特别是这两年多来,小陈见到老陈从不打招呼,老陈患病时也得不到其照顾。在小陈随母亲从家里搬出去后,更是从不关心干预老陈的日子起居。老陈表明,自己现已65岁,患有多种慢性病,每月日子仅靠一点退休金,还要寄钱给爸爸妈妈,经济困难,日子适当艰苦。被告是导游,收入较高,原告曾提出要其每月给日子费,均被回绝。
儿子:父亲装穷,自己才真的穷
被告小陈辩称,原告老陈现在每个月能领到退休金2200多元,再加上原告在某稳妥公司有5份期限为终身的递加养老金稳妥,每月还可收取500-600元商业稳妥养老金,原告还有医疗稳妥,具有多处房产,可见原告并不像其所陈说的那样经济困难。小陈现在没有固定作业,没车没房,当时首要收入是上门修电脑所得,虽然有导游证,但因家里有母亲和妻子、小孩需求照顾,仅仅偶然带团,收入不高且没有固定收入。被老陈赶出家门后,小陈及母亲等家人只能在外租房寓居,房租仍是母亲李某付出的,妻子于2012年生小孩后就没有作业,小陈现在要照顾母亲、抚育小孩,经济负担很重。母亲要跟原告离婚,是其个人志愿,老陈所述小陈想要切割产业占有房产的说法不事实。小陈表明现在无力每月付出原告2000元的日子费用。
剖析
经琼山区人民法院查明,老陈名下有坐落广东省的两处房产及坐落海口市的一套房产,现在每月收取退休金2200元,并享有医疗稳妥、某商业养老稳妥(递加养老稳妥)。原告妻子李某每月有退休金1900元,已两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庭审之日没有判定准予离婚。
现李某与小陈一家一起在外租房寓居日子,每月由李某付出租房租金800元。小陈虽有中级职称的导游证,但未与旅行社签定固定劳动合同,2012年至2014年偶有带团,现被告一家的首要收入来历是被告上门修理电脑等,每月收入均匀2000元,收入不安稳,被告妻子自2012年生育小孩后没有作业。
法院以为:奉养爸爸妈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令责任。但考虑到老陈有安稳的经济收入、享有医疗稳妥和商业养老稳妥并自有住宅,能够满意其基本日子需求;而小陈整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一般,法院不予支撑原告老陈的诉讼。
法官表明:奉养责任的内容有多种,给付日子费仅仅是奉养责任的一个方面,家庭关系的维系更多在于家人之间彼此关心、日子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被告现与原告分隔寓居,应常常回家看望或许问好父亲,修正父子关系,彼此谅解,调和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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