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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人车尾搬货时被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6 14:27
在许多时分,咱们在进行作业的时分一定要当心一点,特别是一些工人,他们作业的环境是比较风险的,那么工人在转移货品的时分被撞了是否归于交通事端?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转移工人车尾搬货时被撞是否归于交通事端
原告韩某是某库房的一名转移工人,2014年1月1日,被告薛某驾驭迁延机到该库房运尿素,原告担任将库房内的尿素转移到被告驾驭的迁延机内,为转移便利,将一块木板一侧放置在迁延机尾部厢板上,当原告扛尿素走在木板上时,被告薛某即开动迁延机,致木板坠落,原告跌倒受伤。事发后原告被送至高邮市公民医院医治。被告公民财保承保了其迁延机的交强险。原告恳求判令两被告补偿原告因交通事端形成的丢失计36000元,庭审中原告改变诉讼恳求,仅要求被告公民财保补偿原告因交通事端形成的丢失12900元。
【争议焦点】
一、本起事端是否归于交通事端。
原告韩某以为本案归于交通事端,被告公民财保以为本案系意外事端,不归于交通事端。“交通事端”是指车辆在路途上因差错或许意外形成的人身伤亡或许财产丢失的事情。而“路途”是指公路、城市路途和虽在单位统辖规模但答应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当地,包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大众通行的场所。本起事端发作的地点在库房,与该库房有事务联系的机动车均可通行,故仍归于路途领域,本次事端应当归于交通事端。
二、原告是否归于交通事端中的第三者。
原告韩某以为原告事发时所在的方位是在车辆以外的附属物上,不归于本车人员,归于第三者。被告公民财保以为原告在本起事端中归于本车人员,并非本起事端的第三者。交强险是由稳妥公司对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端形本钱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丢失进行补偿的稳妥。其间本车人员有必要具有两个要件:一是稳妥事端发作瞬间,坐落被稳妥机动车上;二是要坐落车上驾驭室或车厢内等安全部位,两者缺一不可。由于从立法意图来看,只要车上人员坐落车上比较安全的当地才干被以为处于交通参与者的强者位置,然后被扫除在交强险的稳妥规模之外。本案中,为便利转移货品而搭放木板供转移工人行走,此木板具有临时性,可随时拆开,并不是车辆自身的有用组成部分,发作事端时,原告处于木板上,并非处于驾驭室或许车厢内等安全部位,故原告不归于本车人员,公民财保应当在交强险职责限额内对原告因交通事端形成的丢失进行补偿。
【法院判定】
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中华公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强制稳妥条例》第三条之规定,判定如下:
被告中国公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应于本判定收效后十日内补偿原告韩义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算计12900元。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状况下,工人在搬货品的时分,被车撞了还需要根据详细的状况进行判别,如果在交通路途上发作的事端,那么就应该归于交通事端,这个时分需要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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