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志如何面对父亲的不履行监护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07:55小志本年14岁,他的爸爸妈妈在10年前离婚,小志跟父亲日子,可最近一年来,小志的父亲常常喝酒,不关心小志的学习和日子,有时还打小志。小志的母亲便把小志接到了她的身边,小志的父亲想打官司要回小志,经过法令途径,小志留在了母亲的身边。
剖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则:“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责任或许切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当责任。”《辽宁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则:“爸爸妈妈离婚的,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不实行监护责任和抚育责任的,应当依法承当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吊销其监护人的资历,另行确认监护人;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不适宜实行监护责任和抚育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变更其监护人和抚育人。”依据这两项规则,小志的父亲不实行监护责任,并侵犯了小志的合法权益,应吊销其监护人的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