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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10:28
一般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令关系发生、改变或许消除的民事法令现实,具有如下法令特色,差异于其他民事法令现实:
1.一般诉讼时效具有严厉的法令强制性。即有关一般诉讼时效的民事法令标准归于强制性法令标准。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一经法令规则,当事人就必须恪守履行,当事人不得以其意思排挤一般诉讼时效规则的适用,协议改变法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准则的内容或许约好预先抛弃时效利益等均为法令所制止。
2.一般诉讼时效归于民事法令现实中的事情,以法定的现实状况——权力人不行使权力的现实的接连存在作为适用根据,不为当事人的毅力所决议,故不同民事法令现实中的行为。
3.一般诉讼时效发生的法令结果是消除了权力人的胜诉权,故差异于以当事人获得民事权力为结果的获得时效和消除实体为法令结果的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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