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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9 04:20

租房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那么武汉市住宅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有哪些?租房提取住宅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下面小编就介绍一下武汉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经过商场租借方法依法租借住宅、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处理手续。
每月租借房子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依照员工夫妻两边计缴住宅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核算),应在房子租借协议签定的承租期内每年提取住宅公积金1次,员工及爱人提取金额算计不得超越承租期内租借费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独身员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越600元、夫妻两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算计不超越800元。
处理本项提取所需材料:
(1)单位审阅盖章的《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凭据》;
(2)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己住宅公积金缴存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住宅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房产部分出具的无员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宅的证明;
(5)单位出具的员工租房状况证明、与出租人签定的房子租借协议;
(6)房产部分一致核发的房子租借证、房子租借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
租借本市政府廉租住宅的,提取住宅公积金的处理手续:
可在租借期内每年提取住宅公积金1次,员工及爱人提取金额算计不得超越承租期内的房子租借费用。
处理本项提取所需材料:
(1)单位审阅盖章的《住宅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凭据》;
(2)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己住宅公积金缴存凭据原件及复印件(住宅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市、区房产部分核发的《廉租住宅租约》及市房产部分出具的无员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宅的证明、房租缴费收据;
(5)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证明;
(6)家庭成员(员工、爱人及子女)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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