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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其组织形式如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17:39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利组织是什么?其组织形式怎么?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利组织,决议合营企业的全部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份额洽谈确认。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持续派遣能够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办1次,由董事长担任招集并掌管。董事长不能招集时,由董事长托付副董事长或许其他董事担任招集并掌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能够由董事长举办董事会暂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到会方能举办。董事不能到会的,能够出具托付书托付别人代表其到会和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当在合营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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