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人死亡如何确认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5 18:27工亡待遇规范工亡待遇规范
1、丧葬补助金=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今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详细规范由统筹区域的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规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存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规范为:
爱人=工伤员工生前自己薪酬×40%,
其他亲属=工伤员工生前自己薪酬×30%
(注: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薪酬。)
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其直系亲属享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直系亲属能够享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