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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相关证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2:35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团体户籍证明。固定工、离退体员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失业、个别无业人员、农人等由居(村)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失业人员、个别户还应供给劳作手册或执照。
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的确定能够成婚的《婚前体检证明》。自己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两边相片色彩一致,成婚登记处设有保丽来快照服务)。
离过婚的当事人请求再婚应持有离婚证书或处理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定书(持初级法院判定书的,还需戴好初级法院判定收效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除持有上述1至5条款的证明外,还需持有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人员回国定居者,如无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自己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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